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已发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今日起可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来看具体流程和提醒。
面试报名流程图
网上报名已启动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11月8日至11日早上8:3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避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
未参加过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时还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11月11日8:3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温馨提醒:“浙工大”考区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后网上缴费
11月11日8:30至11月13日8:3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11月13日8:3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1月13日8:3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现场或在线申请二次资格审核,二次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至考区进行二次资格审核。在11月11日8:3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3日8:3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区要求进行二次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所有经网上或二次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11月14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温馨提醒:网上及二次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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